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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创业板股权激励重大突破董事长及女儿女婿成激励对象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入实操阶段,存量公司也开始积极行动起来。

首例创业板股权激励重大突破董事长及女儿女婿成激励对象

日前,刚上市满一个月的新产业(300832)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成为创业板首家“尝鲜”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

从草案来看,新产业的股权激励计划不仅打破了要求激励对象即时出资的原有限制,还突破了持股5%以上股东不能参与激励的老约束。

来源:新产业公告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创业板改革的稳步推进,该种创新型的股权激励有望继续涌现,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并最终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业板股权激励新政“首单”

6月15日晚间,在深交所正式开启创业板在审企业IPO申报的当天,新产业发布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60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1160万股的1.48%。授予价格是每股79.57元,为6月15日公司交易均价的50%。

该草案灵活运用了创业板注册制下的新政策,有两大细节值得市场关注,一是激励工具创新,二是激励对象范围扩大。

草案显示,公司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包括财务总监、董秘、副总经理等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包括董事长、董事长女儿和女婿在内的408人。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新产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下,首例运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实践。

所谓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以授予价格出资获得的公司股票,在满足解锁条件后即可自由出售。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则无需提前出资,激励对象在满足获益条件后,便可以用授予价格出资获得公司股票,限售期后可自由交易。若公司不设置限售期,激励对象完成股份登记后即可按相关规定出售。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是制度创新,既有股票期权不用提前出资的优点,又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同样,具有价格优惠的特点,可算是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制度福利”,给了创业板公司更多的自主空间,便于凝聚人才。

本次股权激励草案明显也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作为一支次新股,新产业今年5月12日才正式登陆创业板,当天实现44%的涨幅,后又连续走出13个涨停板。6月16日,公司股价大涨6.38%,盘中也创出了172.7元的上市以来股价新高。

董事长和(港股00001)女儿女婿进激励名单

此前,除科创板外,A股其他板块可以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只有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且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这次创业板改革,对股权激励制度作了修订和完善。比如,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这有助于持续激发关键核心人员对公司业务拓展、研发创新的正向作用。

草案显示,新产业本次激励计划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对象包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长饶微,饶微的女儿饶婕和饶微的女婿胡毅。董事长饶微还是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3.75%的股份。

公告介绍,饶微1997年加入新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其创新性的将纳米复合磁性微球、ABEI发光物的合成、免疫分析技术相结合,建立了磁分离直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并带领团队研发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使公司成为国内最早建立起直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完整平台、实现产业化的公司,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开发、核心产品的研发均具有重大影响;同时饶微作为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研发与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并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核心,主导了公司发展阶段的人才持续引进,不同发展阶段组织架构的调整,并主导了公司各生产基地建设、学术推广及销售策略的制定等。

饶婕则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位,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与海外注册相关事宜,对公司的质量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胡毅在公司担任仪器研发中心免疫仪器产品线总监,负责免疫仪器相关产品研发事宜,是公司的技术骨干。

新产业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激励计划将三人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创业板公司参与热情显著激发

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重要的利益共享机制,可以实现创新人才与公司的深度绑定。创业板超九成公司为民营企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多为核心技术骨干,受制于此前政策限制,其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不利于对关键人员的持续激励。

深交所此次除了对创业板股权激励的对象进行范围明确扩大以外,还提升了激励比例上限,从10%提升至20%;允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公司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将授予股份分次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突破了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同时,获益条件包含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的,实际授予权益登记后可不再设置限售期,突破了现有的“一次授予、分期解锁”的限制。

回天新材董事长章锋此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优化后的股权激励制度让公司在实施具体方案时有更大的弹性空间、更灵活的操作方式,可一定程度减轻激励对象的认购压力,有利于取得更好的激励效果。

股权激励已成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据统计,2019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3%、32%,显著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

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后,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热情显著激发。记者了解到,已经有不少创业板上市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在更灵活的股权激励规则下,适时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期取得更好的激励效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进一步激发团队活力,促进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借鉴科创板,乐鑫科技作为第一家实践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之后,后续相关公司纷纷跟进,目前已有20多家公司发布了方案。第二类限制性股权激励的力度和范围都较传统的第一类限制性股权激励更大,我们认为创业板的首单实践同样会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后续同样会有较多企业跟进。”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说。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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